
全省旅行社将进行等级划分,评定采用量化打分,一级为最高级别
记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,从明年1月开始,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等级划分和评定,根据旅行社的基本条件、经营业绩、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,划分为一级、二级和三级,一级为最高级别。
方式:旅行社自愿申报
根据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办法》,评定工作采取自愿接受的评定方式。凡申报等级评定的旅行社,向所在的市州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,由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进行检查。评定合格的旅行社,颁发等级证书和标牌。
参评企业的基本要求是:必须是独立法人。旅行社门市部和分社不得参加等级评定。旅行社的办公和营业场所、附属设施、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、消防、卫生、文化、环境保护等现行的法律、法规和标准。
评定:采用量化打分制
根据《四川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试行标准》,等级划分采用量化打分制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、旅游行业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,负责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。
《试行标准》从基本条件、经营业绩、经营管理及商业信誉4个大方面、23个细则对旅行社的等级划分进行打分。包括了旅行社经营时间、营业场所面积、接待游客人数、平均实缴税金、服务项目设置、管理人员学历、投诉处理等具体细节。满分180分。一级得分160分以上(含160分),二级得分130分以上(含130分),三级得分110分以上(含110分)。
期限:使用5年每年复核
据介绍,旅行社的等级称号使用期限为5年。对已经评定等级的旅行社,旅行社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对其每年进行复核。复核工作由评定委员会以明察或暗访的方式进行。对复核达不到本标准相应等级要求的旅行社,由评定委员会给予警告、责令整改、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。旅行社等级证书和标牌由省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。
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等级划分是为了促进旅行社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,提升旅行社业的整体素质,树立旅行社在市场中的资质等级形象,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直观、可信的旅行社业务能力、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级标识。


